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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北京市節約用水辦法》5月1日正式施行的日期臨近,北京市民已初步感覺到這部新規章將給全市的方方面面帶來一些變化。
在這部地方性行政規章出台的背後,是北京市多年節水管理經驗的總結,也是去年實現水務統一管理後形勢發展的必然。由此來看,解讀《北京市節約用水辦法》有著特殊的意義。
靠體制 統一節水管理
原文索引︰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
在水務體制建立前,北京市有兩個節水辦,一個是全市的節約用水辦公室,另一個是城市節水辦。去年北京市水務局成立後,改變了舊有的分部門管理狀況,實現了全市水務統一管理,也理順了節水管理體制。此次的《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這種統一管理的體制。
體制理順後,節水管理部門擔負著更為繁重的職責︰《辦法》第七條規定“市節水管理部門應當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第九條規定它要負責行業用水定額的審核或制訂,第十條規定,它要負責“核定用水單位的用水指標”,其他還包括表彰節水先進、對用水單位執行累進加價制度、組織對建設項目的節水設施進行驗收,等等。而對市政府的各個相關部門,《辦法》也規定了相應的工作。如發展改革部門要“制定本市工業、農業、服務業的投資項目指導目錄和限制發展項目名錄,限制落後的、耗水量高的工業、農業和服務業項目發展”,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組織制訂本行業產品生產和服務的用水定額。
靠制度 規範節水行為
由于水資源緊缺,北京市節水工作開展得較早,也有著豐富的節水管理經驗。此次的《辦法》中將多年的節水管理經驗予以總結,規定了如計劃用水制度,規劃制度,定額管理、超定額累進加價等節水管理制度,且對用水計量,對節水型器具的使用,對供水單位的行為、節水技術開發推廣、非傳統水源的使用以及對節水宣傳等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這些制度的確立,無疑為北京實行嚴格的節水管理奠定了堅實基礎。
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指標下到用水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