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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具体
一部节水办法,如果没有相应的监督惩罚措施,就不能够有力地促动节水。《办法》在这方面的规定十分具体和严格。如“用水单位使用明令淘汰用水器具的,每件处100元罚款”,“擅自改变农业用井用途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用水不计量或者农田灌溉大水漫灌造成浪费用水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等。
靠综合措施推动各行各业节水
原文索引:本市厉行节约用水,……采取行政、经济、工程、科技等措施,促进节约用水工作。
建设节水型社会需要综合运用四种手段,即行政手段、工程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特别是要注重经济手段的运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这一观点近年来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
北京节水工作开展得较早,但多年来更多的是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如2000年北京实行的26条节水措施。此次节水《办法》将这一点明确提出,说明北京节水正在朝这一方向积极努力。
靠引导和宣传增强公众节水意识
建设节水型社会,需要公众节水意识的提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这方面,《办法》中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奖励。《办法》中对节水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举报浪费用水行为的人要给予鼓励和奖励,通过这种办法来引导公众参与到节水工作中来。另一个是宣传。《办法》专门规定节约用水社会宣传教育的内容,其中明确了新闻媒体进行节水公益宣传的责任,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节约用水意识需要从小培养,为使学生能够接受相关内容的知识常识的教育,《办法》明确要求教育部门应当将节水知识列入学校教育内容;北京作为国际性大都市,外来人口多,游客多,《办法》要求旅行社接待游客时要进行节水宣传,将此作为一项提高游客节水意识的重要措施;此外,还就在公共场所进行节水宣传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厚实的39条
北京市节水法制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曾先后制定颁布了20余部地方性节水法规、规章。但是此次的节水办法却只有39条。市水务局法规处处长高林介绍说,《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是在对本市现行节水法规、规章进行梳理整合的基础上制定的,且是作为《北京市实施〈水法〉办法》的配套规章实施。因此,与《水法》和《北京市实施〈水法〉办法》相同的地方,节水办法没有再作重复规定。
尽管只有39条,这却是北京市多年节水管理经验和近年来节水新理念的结晶,相信它定会为推动首都节水深入开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