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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城市供水水質標準》(CJ/T206-2005)正式實施。
《城市供水水質標準》對水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與現行的國標《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1985年頒布)相比,檢測項目由35項增加到93項,其中常規檢測項目42項,非常規檢測項目51項。新《標準》針對工業廢水和農藥污染的趨勢,增加了對有機污染物和農藥的檢測項目;針對水處理中消毒劑使用狀況,在提高消毒效果的同時,有效防範消毒劑的負面影響,標準增加了對消毒副產物檢測項目,並作了嚴格限制;汲取國外的教訓,增加了對原蟲類病毒體的檢測項目。
新《標準》對項目的限值有更嚴格的要求,如將濁度由原來的3NTU提高到1NTU,總大腸菌群由原來的每升水不得超過3個提高到不得檢出,細菌總數從原來的每毫升水少于100個提高到少于80CFU等。
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對飲水安全高度重視,要求以人為本,抓好飲水安全,確保人民群眾的健康。《城市供水水質標準》的實施,必將促進供水行業技術進步、進一步提高供水水質,為廣大居民的飲水安全和身體健康提供新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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